•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争女友产生纠纷致人重伤(故意伤害罪)智豪刑事律师网辩护免牢狱之灾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3-10-13

被告人曾某,男,1975年5月13日生,重庆市某区人,汉族,初中文化,重庆某学校在校学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1年4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逮捕。

案情回放:被告人曾谋因被害人某某某抢夺其女朋友,与其发生口角纠纷,曾邀约他人在被害人所在学校对其进行殴打,并刺伤被害人腹部,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案发时,被告人曾某尚在求学阶段,其家人慕名找到智豪刑事律师网,委托我们作曾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鉴于曾某是学生,尚在读书,因此提出被害人在本案起因上有过错,曾某不是直接致害人,能及时对伤者进行施救的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适用缓刑。最终经过本网律师的辩护,曾某获得缓刑的判罚,得以继续回到学校读书。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