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陈某某,在重庆江北区厂从事广告制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在案发当天到案接受警方调查后被刑事拘留。
陈某某的家人在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聘请智豪律师事务所担任辩护人,经商谈,已于近日到智豪律所办理了相关手续。
律所接受委托后,已指派本所专业部门的律师承办该案,并在办理委托后就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该案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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