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杨书生为法人代表的重庆天颐味实业有限公司,依托其所属的“天一超市”、“御龙液酒业集团”和“御龙液酒业商贸公司”,以高回报为诱饵,采取“消费充值卡积分兑现金和假借招聘白酒销售代理商高额返现金”的方式,在渝中、江北、沙坪坝、渝北等区县,向社会公众大量吸收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属于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相关司法机关表示,“天颐味公司”及其所属的3家企业,到目前为止根本没有利润,完全无力支付高额集资利息。为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市政府在查实情况后,于8月25日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根据各涉案区县债权申报登记点初步汇总情况,已申报登记的非法集资金额约六千万元。
重庆刑事律师网介入后为其中一名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就该嫌疑人在其中的身份地位较轻,主观明知不明显,有证据表明有受蒙蔽的可能,家庭父母身体患有重病,小孩年幼无人照顾等相关理由,被有关部门采纳,依法决定取保候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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