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短短几个月时间,重庆两家涉案公司诱使464位老人签订虫草购销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07万元。8月12日,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宣读的公诉书称,2004年2月4日,周某、邬某虚报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成立了重庆珍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宝公司)。珍宝公司以收购虫草系列产品、培植虫草子体为名,以返还20%-38%的高额宣传费为诱饵,与社会公众签订产品购销协议。在去年2月至6月期间,周某 、邬某 先后成立了重庆珍宝公司南坪分部、九龙坡分公司、渝北分公司以及宝鸡分公司。至去年8月,珍宝公司对外停止营业,同期,周某 、肖某 等人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又注册成立了重庆皓宇科技公司,以同样的手段对外签订合同,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截至案发,珍宝公司和皓宇公司共对外签订合同654份,签订合同的人数为46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为907万余元,两公司均未向公众退还其吸收的存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重庆市银监局分别于去年10月28日和去年12月15日,对珍宝公司及皓宇公司的经营行为认定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性质。
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智豪刑事律师网与其中一名被告人达成委托辩护协议,在法庭上从以下方面展开辩护:本案属于单位犯罪
,被告人某XX系初犯,也是该案件的受害者,其本身主观恶性较小,具备酌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理本案件的发生与当时特定的社会背景有关。当时,重庆甚至全国非法吸收存款行为成风,并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力,国家监管机关并未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予打击和治理,使很多老百姓认为该行为已经 “合法化”。在这种情况下,本案件的发生也带有了一些必然性。
现有证据表明非法获利不大等辩护观点得到了合议庭的充分肯定。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