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李某于2012年8月份以许诺高利息的方式,先后从孙某处借款300万左右。直至2013年5月份,李某共向孙某支付利息50多万。因李某从多人处借款均为用来空转,且利息较高,于2013年6月份左右李某已不能支付相关借款和利息。现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拘留于某看守所。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指出孙某曾在公安机关对李某涉嫌他罪进行调查时,向办案机关说明该事件,但公安机关未予以理会,后又对该事件立案,该立案程序可能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律师团队指出,该立案程序是否违反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在于该事件与李某前罪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关系到该案件的实体问题,承办律师应从李某与孙某之间的关系、李某的客观行为等方面进行证实李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还应重点关注李某的涉案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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