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编造各种谎言对外收取相关费用,杨某从中抽取“好处费”后将剩余款项交给他人。
讨论主要问题:承办律师结合当事人诉求及起诉书的指控情况,就杨某的主观认定、客观证据等相关问题提交律师团队讨论。承办律师指出,当事人杨某辩解其主观上并不知同伙在实施
诈骗行为;且杨某从未获利,只是其同伙口头承诺有好处,但一直未兑现。
讨论结果:所内律师认真讨论后,对承办律师的辩护策略作出如下补充:第一,关于杨某是否收取好处费,有无“收条”证明;第二,承办律师仔细校对杨某的涉案金额,杨某获利情况、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此类案件中应严格把握的情节,承办律师可从以上角度丰富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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