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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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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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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王某涉嫌诈骗,涉案金额超过20万元,智豪律师辩护,成功撤销案件

 
一、案情简介
王某系广州深圳人,2011年王某与其弟弟共同开设了一有限公司。2013年王某与弟弟开设的公司和重庆某公司进行项目合作,事后查明,重庆某公司长期进行的期货交易为非法交易。公司通过骗取客户开户,通过虚拟农产品相互交易平台,骗取客户资金。案情如下:王某系广州深圳人,2011年王某与其弟弟共同开设了一有限公司。2013年王某与弟弟开设的公司和重庆某公司进行项目合作,事后查明,重庆某公司长期进行的期货交易为非法交易。公司通过骗取客户开户,通过虚拟农产品相互交易平台,骗取客户资金。
二、接受委托
王某家属在接到王某刑拘通知书后,获知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刑事案件,2014年7月5日,家属从深圳赶往重庆,接受专业的法律质询服务..接受咨询服务后,家属立即与智豪律所签订委托协议。
三、团队讨论
在刑拘期间,律师就王某告知律师的情况进行整理,并且收集了相关案例和法律规定。组织好要讨论的问题,提交智豪团队讨论会讨论,本案主要讨论的内容是是否构成犯罪?罪名是否可以变更为非法经营?取保注意事项?
四、律师辩护
(一)律师会见
王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智豪律师于2014年7月5日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智豪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王某,并想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情况。
会见中,智豪律师了解到:王某持有某公司一半的股份,主要负责公司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某弟弟王某甲,王某虽然管理财务,但是对于公司的经营情况、经营方式均不清楚,更不知道公司实施的是违法犯罪活动。
(二)律师开展工作
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争取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智豪律师多次会见嫌疑人王某某,7月12日承办律师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集体讨论,智豪律师为争取为王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得出取保申请意见:
1、王某某主观上不具有诈骗的故意;
2、王某某未实施诈骗行为;
3、王某某如实交代了案件事实;
4、王某某家庭情况特殊。
    后智豪律师向承办机关多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与承办机关沟通王某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意见得到了承办机关的采纳。
五、案件结果
8月8日公安机关采纳辩护人的意见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王某于当日被释放。最终,侦查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并未将王某一并移送,王某成功取保不诉。无罪释放。
六、关联法律法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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