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男,汉族,重庆渝中人,1994年8月出生,无业,2017年8月25因涉嫌吸毒被行政拘留,2017年9月5日,因涉嫌
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刘某 被刑事拘留当天,刘某家属经朋友介绍来到智豪所,要求智豪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次日即前往
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刘某受王某邀约前重庆某酒店聚会,受邀约人王某要求为其带点“K粉”为聚会助兴,刘某遂找朋友要了1000元的“K粉”前往酒店,但并未支付钱,到达酒店后王某当即表示,这点“K粉”不够,遂又叫刘某再找5000的“K粉”,于是刘某又找另外一名朋友买了5000元的“K粉”拿到酒店吸食,在吸食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就案件事实、细节、情节、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进行详细分析,并与当事人沟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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