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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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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区别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3-10-15

前罪侵犯的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后罪侵犯国家对商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实施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对于采用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且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也触犯了假冒商标罪。对于此种情况,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刑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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