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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智豪承诺:每案必议第340期】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杜某受贿案、冉某危险驾驶案、虞某违法发放贷款案、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6-06-13
智豪每案必议案例讨论会是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独创的一项品牌制度,即每周五下午召开会议,提交所有在办案件,并由全体律师进行讨论,共同形成辩护意见的一项工作制度。每案必议讨论会自2009年以来,迄今已开展了339期,累计讨论过两千余件案件,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如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云南强奸杀人李昌奎案、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系列案件等,智豪承办的案例还多次被《刑事审判参考》收录,以供各地法院参考。
 
2016年3月25日,第340期每案必议团队讨论会如期召开,根据律师们提交申请的数据,共有5件案例需要讨论。
 
案件一: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基本案情:刘某明知沥青罐车司机秦某、赵某、王某等人所销售的沥青系盗窃所得的赃物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刘某先后14次收购沥青共计38余吨,价值16万余元。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讨论是否构成立功的问题。本案中,刘某与沥青罐车司机秦某、赵某、王某、周某五人一起被现场抓获。刘某主动交代了另两位沥青罐车司机在这里卖了26余吨沥青,并提供了两司机的手机号码,随后打电话通知两司机到公安接受调查。承办律师认为对他人犯罪情况的“明知”虽然属于己罪的构成要件,但并不要求“明知”的内容具有确定性,对他人犯罪事实的供述、检举也可以构成立功。且如实供述本罪的犯罪事实仅需要概括的交代明知这些沥青系他人盗窃的即可,不需要具体的交代盗窃行为人。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规定,“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属于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刘某提供了两司机的手机号码。所里律师基本都赞成承办律师的观点,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案件二:杜某受贿案。
基本案情:杜某涉嫌11笔犯罪事实,共计金额3百万余元。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讨论金额问题。承办律师指出其中3笔,50万、30万、30万、送钱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违背常理,行贿人口供在受贿人之后,且对送钱的细节描述几乎等同,杜某也多次提到前面的供述是迫于压力而做出。其次有一笔150万,实际上是张某与某公司的违约款,这笔钱并未给杜某,用于公司运作,且至今未分红。还有两笔15万,杜某有出具借条,也能够证明资金的用途。所里律师就承办律师上述提到金额所涉证据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案件三:冉某危险驾驶案。
基本案情:民警接警称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有人驾驶小轿车驶入水池中。民警到达现场后未发现驾驶员在现场,后观音桥商圈派出所移交一名叫冉某的男子,称该男子是事故车辆的驾驶员,民警发现该男子满嘴酒气并且神志不清,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后经检验,乙醇含量105.8,涉嫌危险驾驶罪。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讨论的是证人证言的问题。本案中证人在距离案发十多日后对冉某的穿着、体貌特征的陈述十分细致,承办律师认为这不符合正常人的记忆规则,从而怀疑该份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所里律师详细询问了案发当日的天气、具体时间的问题,为承办律师开拓思路。
 
案件四:虞某违法发放贷款案。
基本情况:某银行汽车消费信用卡业务流程是:客户想要买车,跟4S店要求贷款;4S店联系担保公司,担保公司联系银行;担保公司负责收集客户资料,经银行审核后将款项打给担保公司,并给客户一张信用卡;客户提车后再将证件抵押给银行。2015年,虞某发现担保公司提供的资料造假,共骗取银行贷款900多万。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提请团队讨论的是本案是否构成犯罪。该银行汽车消费信用卡业务的工作流程:担保公司提供资料后由第一调查人(虞某)审核;后由第二调查人审核;再由部门经理审核;最后分管副行长签字拨款。而按照银行内部规定,第一调查人需要与客户面签,但虞某因不知道该程序,仅电话核实,从未面签;其次由于工作繁忙,第一调查人有时会代第二调查人签字。所里律师一起研究了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规定,对虞某是否构成犯罪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案件五: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基本案情:巩某伙同李某、王某、吴某、陈某,将120箱热固性粉末盗走,随后卖给张某,巩某在此之前已向张某表示该批粉末为盗窃所得,张某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予以收购。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提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某主观“明知”是赃物,上游犯罪人中只有一人与杜某直接联系,但笔录中均没有供述“告知张某粉末系盗窃所得”。检察机关推定明知主要基于两点理由:一是所收购的粉末为“未开封的新粉、包装完好”,但收购价格明显偏低。二是交易时间在凌晨。在团队讨论过程中,所里律师认为首先对于市场价格应以行业价格而非货品价值作比较;其次,交易时间在凌晨是该行业通常做法,并不能以此推定杜某主观明知。
 
 
注:为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及委托人隐私,以上均为化名。
团队讨论参加人员:
专家团队:
陈伟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博士后
闫峰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刑辩精英团队:
张智勇 张军 余华宾 陈文远 石宗初 罗林 段文彬 朱凯来 彭轶平 白刚 马选刚 张俊 汪华勇 熊杰 梅兵 唐华 刘珺 陈静 郭亦菲 邓晓琴 陈启建 秦亚 刘杏华 袁梅 刘源圆 张公典 马一夫 康蓉 冉旭 谢思高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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