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起诉书指控,2015年,丁某向祝某贩卖毒品8公斤,并被当场抓获。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就本案的量刑问题提请律师团队讨论。承办律师认为本案系控制下交付,毒品不会实际流入社会,社会危险性较小;毒品没有提存、封存笔录,毒品的同一性得不到有效地证明;丁某自述办案机关有非法取证的行为。所内律师团队同意承办律师的辩护思路,并以自己成功促使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经验为承办律师进一步丰富了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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