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赵XX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于2012年6月拘留关押于某区看守所。办案单位某区公安分局。
赵XX弟弟赵YY通过网上宣传后查询,在2013年5月17日找到本所咨询,了解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并在重庆及全国各地办理了大量有影响的毒品犯罪案件,当日决定委托智豪刑辩团队代理该案。
案情如下:赵XX自述2011年4当地修建村公路,由于村公路修建涉及村民纠纷,修建人找到赵XX等三被告,利用三被告的影响力为其修路“扎起”,并协商支付3万元,修建过程中支付了15000元,期间,由于修建人拒绝支付余款,被告人阻止施工一次,之后修建人支付了余款,工程完工后,修建人报案敲诈勒索,一审判决一年二个月。本所指派专业律师承办该案,并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赵XX,并于2013年5月20日邮寄交上诉状,该案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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