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涉嫌抢劫罪一案,于2013年4月13被江津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江津区看守所11舍,办案单位江津区公安分局。因陈永家属在网上查询我所,并亲自到所咨询后,陈某姐姐陈某某于2013年5月20日签订委托合同委托本所,本所指派专业律师承办该案,并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陈X,根据案件近期申请取保,该案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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