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刘某某,某大型国有企业干部,在企业改制、资产处置中,因涉嫌收受他人贿赂数百万元,一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徒刑。
刘某某的家人通过对智豪律师事务所的了解,并比较了一审聘请的辩护律师,最终决定委托智豪律师为刘某某提供二审辩护,并已于昨日下午到智豪律所办理了相关手续。
律所接受委托后,已指派本所职务犯罪部门专业律师承办该案,并于今日上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该案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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