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为侄子窝藏(窝藏罪)终获刑,智豪刑事律师网辩护获缓刑轻判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4-07-31

被告人杨某某,男,1962年12月13日生,男,重庆人,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窝藏罪于2004年6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被捕。

案情回放:2003年9月,被告人杨某某的侄子杨某在其求学的某高校附近网吧上网时与他人产生摩擦,杨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伤被害人刘某、常某等人,致使两人重伤,两人轻伤,作案后杨某逃至其叔叔即本案被告人杨某某处躲避,杨某某明知其侄犯罪事实,仍为其提供场所,后被人揭发,杨某某因此被捕。

在接到杨某某的亲人委托后,智豪刑事律师网刑辩团队立即会见被告人了解情况,多次调取公安机关相关证据材料,制定辩护路线,精心准备辩护词。在法庭上,本网律师提出,被告人窝藏杨某属于爱侄心切,系初犯偶犯,且系亲属之间隐匿窝藏等情节,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的表现,请求法院予以从轻处罚,被法院采纳,最终获得轻判。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