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郭某涉嫌受贿213万元 ——智豪为其辩护,成功获轻刑(本案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办理案例)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6-07-21
基本案情:
    郭某,男,汉族,1960年生,大专文化
    郭某,某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2010年,某广告公司总经理刘某为了让郭某与陈某(传媒公司总经理)在业务上给予其关照,在陈某的提议下,决定每月给予郭某4万元。几年来郭某所收取的费用累计金额为213万元,郭某将其中的一半分给了陈某。
    检察机关指控:郭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3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辩护经过:
一、律师介入
   郭某在接受侦查机关调查时,其家属通过上网查询的方式,找到了专做刑辩的智豪律所,接受了智豪律师的专业咨询服务。智豪律师根据办案经验,实事求是地向家属告知案件可能出现的一些情况。家属在接受智豪律师的专业咨询服务后,立即与智豪签订委托协议。
为当事人的权利争分夺秒,智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准备材料,及时到看守所会见了郭某。会见过程中,智豪律师告知了郭某一些权利救济方法,比如在受到刑讯逼供时,应该如何固定证据,如何救济权利;智豪律师有针对性地向郭某了解了一些案件情况,以便从中找出一些有利于当事人的关键情节。
智豪律师在接受当时人委托到开庭审理时,一共会见了郭某十余次。智豪律师在用行动向郭某证明,其并非一个人在战斗,智豪团队永远是其坚强的后端,智豪团队会竭尽全力地为其辩护。
二、团队讨论
主办律师在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收集后,对案件的关键事实与证据进行了提炼。在一周一次的智豪会议上,主办律师将案件情况以一目了然的图文形式展现于团队,将证据情况以简单明了的表格形式呈现于团队。智豪团队在了解案情后,展开全面讨论。有律师从犯意方面提出意见,认为本案能够以从犯进行辩护。有律师也提出可从实收金额入手,进行轻罪辩护。还有的提出可以从悔罪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轻罪辩护。
在对案件展开激烈讨论后,主办律师将其他律师的意见进行汇总,根据汇总的意见,整理出一套完整的辩护意见。
三、法庭辩护
法庭辩论中,主办律师根据以下思路,慷慨激扬的发表了自己的辩护意见。
首先:提出郭某并非为犯意提起者,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其次,大部分脏款对于郭某来说并没有实际占有,郭某将其用于公务接待上,所以应该将此部分予以扣除;第三,郭某有积极退赃行为,可以体现郭某的悔罪态度较好;第四,在接受调查时,郭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如实的坦白自己的罪行;第五,郭某有检举他人的行为,应该认定为立功。
主办律师本着“智者无畏,毫厘必争”的智豪精神,本着对当事人负责人的精神,顺利完成了法庭辩护。
四、辩护结果
法院采纳了主办律师的大部分意见,最终,法院以相对轻刑对郭某予以处罚。判决结果也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法律连接:第三百八十五条(该规定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的规定)【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该规定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该规定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受贿213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通常会被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