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被告人赵某因涉嫌犯
诈骗罪被重庆市xx区公安分局刑拘,同月,赵某的家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团队在了解案情后,经过认真分析,同意接受赵某家属的委托,由刑二部资深律师作为赵某的辩护律师。
案件办理:
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到
看守所会见了赵某,详细了解了其向公安机关的供述内容。并在查阅、复印了全部的案卷材料后,将此案按照惯例提交智豪团队进行了集体研究。
2012年7月,xx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主办律师按照智豪团队提出的辩护方案,提出了1、对指控的犯罪金额有异议,一部分涉案金额应当疑罪从无、疑案从轻的原则予以剔除。2、赵某在整个犯罪过错中,所起的作用较小,属于从犯。3、赵某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捉获同案犯,应当认定其具有立功情节。
合议庭在充分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了采纳,最终对被告人轻判缓刑。
智豪刑事律师团队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