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借代买车票行诈骗(诈骗罪),智豪律师辩护获轻判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3-08-26

被告人游某,女,1963年,8月19日生,四川某市人,小学文化程度,农民,因涉嫌诈骗罪于2010年6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被逮捕。

案情回放:2010年5月-6月间,被告人游某于同案犯翟某,牛某在火车站附近,以帮助购买车票或者改签车票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张某,王某,李某人民币,手机,首饰,银行卡等物,合计诈骗金额8万余元,其中游某分得赃款2万元。

被捕后,被告人游某的丈夫委托我们智豪刑事律师事务所作游某的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我们即刻指派律师前去会见被告人,得知了游某系从犯的重要信息,又通过查阅卷宗,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基本确立了辩护路线。在开庭审理时,本所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游某在本案中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其地位、作用显著较轻;被告人游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且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请求法院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经过辩护,游某成功获得轻判。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