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起诉意见书认定,2010年以来江某伙同他人组织安排招募聋哑人15人从事盗窃活动,通过许诺高额收入或者威胁殴打等方式控制聋哑人,且对于每次外出盗窃的收入均有严格限定,涉案金额共计近百万元。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指出该案的主要辩护方向为量刑方面,江某已全额退赃,并取得大部分人谅解;且江某系初犯。律师团队指出该案中涉案金额的认定也应是审查的重点方向,承办律师应仔细核对相关证据,查看江某应承担的具体责任;且江某在该案中的具体地位作用应综合利润分配、具体分工等证据进行分析,看能否将其认定为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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