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6年1月初,张某伙同王某、赵某于四川某地收购一辆明知没有合法有效来源的汽车,五日后于云南昆明将该车卖给明知没有合法有效来源的孙某等人(另案处理)。
讨论主要问题:结合当事人(张某)及其家属的诉求,承办律师就如何丰富本案获
缓刑的辩护策略这一问题,提交律师团讨论。承办律师将此案关于张某的案情进行梳理,分析出其中有利情形及不利情形,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案中为张某争取缓刑的辩护方向。
讨论结果:所内律师经过认真讨论,首先对承办律师的辩护方向表示赞同,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以下几点:第一,能否获得被害人的谅解;第二,张某的认罪态度等量刑因素。值得注意的是,重庆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地区,承办律师可在该方面为当事人张某争取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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