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划分。

一、一般地域管辖

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法院审判为主、以移送主要犯罪地审判为辅原则。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为主原则:

(1)犯罪地: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

a.犯罪地包括犯罪的预备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地。

b.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2)犯罪地管辖的补充规定:

a.涉港澳台刑事自诉案件的恒定管辖:

①涉港澳台刑事自诉案件: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

②恒定犯罪地管辖、恒定基层法院管辖: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b.单位犯罪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单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单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刑事案件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助原则: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以最初受理法院审判为主、以移送主要犯罪地审判为辅原则:

a.前提条件: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b.最初受理法院优先管辖: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c.移送管辖: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条件:尚未开庭审判】。

二、特殊地域管辖

1.国际犯罪由抓获地中院管辖: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外国人境外犯罪由入境地中院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域外中国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由最初停降地管辖: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国际列车上犯罪:

a.按照协议管辖: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

b.由最初停靠地、目的地铁路法院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域外犯罪由原长期居住地、户籍地管辖: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在驻外使领馆犯罪由原主管单位、户籍地管辖: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正在服刑的罪犯犯罪:

(1)发现漏罪:

a.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

b.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管辖更为适宜的】。

(2)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在脱逃期间的犯罪:

a.由捕获并发现犯罪地管辖: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由服刑地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