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朱某,1993年出生,黑龙江人,因涉嫌盗窃于2014年5月8日被刑事立案,同日
取保候审申请。
公安机关认定朱某在分租房屋的过程中,要求被害人提供身份信息,其利用这些信息将被害人淘宝中的钱财通过多次购物退货提现的方式,盗取被害人钱款并提现。
二、接受委托
5月末,天气已经开起热起来。朱某凭借对网络的熟悉,了解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做刑事案件的专业所,于是慕名而来。智豪律师接待了朱某及其女友,经过沟通,对案情有了大致的了解。
据朱某自述,他在出租房屋的过程中,得到了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后来因为偶然的情况,抱着试试的心态,将受害人淘宝帐户密码,并将帐户上的钱,用于购买自己所要的商品。后来又退了货,将退货的钱转入到另一个卡号上,并将钱取出。案件涉及到的钱数千元。
根据朱某叙述的情况,智豪律师说细地询问了细节,然后向其讲解了重庆在盗窃方面的一些金额上的规定,并介绍了部分智豪办理的部分案例。朱某及其女友对我们的专业表示信任,当即签订委托。
三、团队讨论
智豪律师根据所里的团队讨论制度,对本案进行了讨论。由于本案涉及到网络盗窃,这与普通的盗窃有些差异,那就是案件在证据方面,是否能形成证据链条是关键。本案中淘宝帐户上购物,所购物品是什么,金额如何确认。其所购物品退货后,其款后又是如何转入另一帐户的,而那个帐户的持有人朱某也搞不清楚,如何取得证据。因此本案可能形不成闭合的的证据链条。根据团队讨论情况,智豪律师写了法律意见递交给办案单位。
四、律师辩护
根据智豪所的规定,律师及时开展工作,到办案单位交了委托书和所函,并与承办的侦查人进行沟通。侦查人员介绍的案件的主要情况与朱某所说大致相同。但认为目前虽然只有一名受害人报案,但是不排除朱某可能涉及的不只这一件。目前正在收集部分证据。后智豪律师又多次到办案单位了解案件的进展。根据团队讨论情况,智豪律师写了法律意见递交给办案单位,认为本案虽然事实存在,朱某本人也认可,但是证据不足。
五、案件结果
早在2014年9月,朱某在侦查机关签移送审查起诉告知。智豪律师与承办人沟通,称近期将会移送审查起诉。但多次与检察院衔接,均称没有收到本案。后证实本案没有移送审查起诉。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据链的问题。辩护人多次与相关单位沟通,最近没有移送审查起诉。朱某及其家属对辩护人工作很满意。
六、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