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介绍卖淫,经智豪律师辩护获轻判一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重庆人胡某,女,32岁,因在重庆市某宾馆介绍卖淫,被起诉至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
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庭上提出胡某介绍他人卖淫不是其一个人单独所为,且胡某到案后有立功表现,如实供述等从轻情节。建议法庭从轻判处胡某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智豪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如上的一审判决。对这一结果,被告人及其家属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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