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的区别。
两者同属食品方面的犯罪,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等都完全一致。但两者在客观方面存在差异,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或有害的非食品物质,而后者并不在食品中掺入任何有毒或有害的非食品物质,只是所生产和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两罪掉表现为行为犯,但本罪的社会危害性大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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