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单位受贿罪之界定标准
(1)单位受贿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其他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2)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才能视为非法行为,否则,上述单位接受折扣,在账中明列,并不能以单位受贿罪论处。
(3)单位受贿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否则,只能视为一般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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