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社会还有另一种评价模式 奖励勤劳的人惩罚成天说空话的人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21-05-28
1
华为老总任正非讲过,华为是不上市的。
任正非表示:“我们都听过传统经济学中的大量理论,这些理论都宣称股东具备长远视野,
他们不会追求短期利益,并且会在未来做出十分合理、有据可循的投资。但事实上,股东是
贪婪的。他们希望尽早榨干公司的每一滴利润。”
另一个不上市的楷模就是老干妈。
老干妈创始人陶华碧一直恪守她自己的“四不”要求,“不偷税、不贷款、不欠钱、不上市”,
将各路说客挡在门外。陶华碧认为,“上市、融资这些东西我一概不懂,我只知道一上市,
就可能倾家荡产。上市那是欺骗人家的钱,所以我坚决不上市。”
为什么华为、老干妈不上市?
2
前段时间,一位律师朋友办了一个期货平台诈骗案件,涉嫌犯罪的业务员清一色的都是20
出头的小姑娘、小伙子。
我问朋友为什么这些年轻人知道是骗人还要去做?毕竟这么年轻,做点其他的工作虽然辛
苦,但至少踏实。
我朋友的回答让我觉得思维限制了我的想象,朋友直言这些20出头的小年轻觉得做其他的
太辛苦,这个诈骗只需要运用话术,通过微信聊天,一个月就有好几万到账。而前段时间的
某租宝,涉及的金额更是百亿。
听完后我觉得动动嘴皮子,一个月就有几万赚,我还辛苦的当码农干什么,所谓的靠勤劳踏
踏实实挣钱是否是对的?
3
昨天坐地铁,在地铁上有一个年轻人拿着电脑和手机,一边喊麦,一边直播。
其实以前我对直播并无反感,只是这青年直播的时候一直用摄像头寻找漂亮姑娘,不管别人
是否同意都把别人框进自己的直播房间,然后进行带有颜色的喊麦。
顿时我一下对所谓的直播反感起来,为了自己的曝光把别人的隐私暴露于网络,最后还靠这
个挣钱,这究竟T M是个什么玩意儿。
不过我支持直播,我拥护直播,毕竟人家网络直播可是粉丝过亿,我不想被骂的丢盔弃甲。
4
从话术诈骗到为了火箭、游艇不择方式的直播,我感觉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那么浮躁。
也许不该怪年轻人,而是整个社会的评价变了。
以前品德高尚是成功,现在钱多的才是成功。
以前诚实会获得赞许,现在懂得溜须拍马才能提升职务。
以前勤劳苦干能挣钱,现在嘴皮两翻才挣钱。
社会评价变了,于是毫无辨别能力的年轻人自然也被裹挟着随波逐流。
5
年轻人能不能独立思考,脱离这种无意识的裹挟。
至少我认为,难。
2017年,房价又迎来一波涨价潮。这轮涨价,毫无原因,又没有一丝轨迹可循,关键是最
后的价格是一天一个价,差俩天就差了几十万。
在这轮涨价面前,认为任何投机倒把的炒房都是背离基本价值观的人认为涨价是暂时的,而
且幅度肯定不高,结果现实啪啪打脸。
之后政府出手了,坚持不炒房的人认为政府调控下价格必然会稳住,但现实再次打脸。
然后,再也没有然后了。不炒房的也不考虑了,因为他买不起房了。而所谓的不参与投机的
人反而比不上隔壁大妈,隔壁大妈紧跟房价身价又涨了一波。于是租房的接着租房,不过租
金又上涨了。
其实不要看不起中国大妈,我觉得中国大妈在情商和社会应对上碾压所谓的高知。
大妈都有着最敏锐的趋利避害的嗅觉,在动物世界里面,完全能确保他们比那些守着书本的
人活的更久。
这次涨价有资本的因素,但以后就完全成了大众的狂欢。
在全社会浪潮下,连长期作为评价者的大妈都沦陷了,何况年轻人。
6
华为、老干妈的不上市其实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
他们也是在向所谓资本为上的社会宣告,其实社会还有另一种评价模式。
这种模式里我们奖励勤劳的人,我们惩罚成天说空话的人。
这种模式里我们不以股价论输赢,我们只以产品谈成败。
说实话,我也希望我们能真的脱离金钱为导向的成功论。否则,以后整个社会真的要乱套了。
在此,再次向那些一心做产品的人致敬。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