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成为武松还是要做林冲:辱母杀人案法官请你给我答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系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李昌奎、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拘案、数百件厅处级贪污贿赂案等三千余件刑事辩护案例。专做刑案-----智豪更专业!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 023 6156



“辱母杀人案”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在这一事件的背后,我更关心的,是弱者还有没有自救的权利?
 
面对欺凌,是该忍辱吞声、静待警察的救援,还是燃起血性,实现自救?
答案不言自明。被迫杀人的于欢自救成功了,但等待他的,是一审判处的无期徒刑。
 
 
 
而在2011年,在面对更为可怕的侮辱时,“窝囊”的杨武(化名)则做出了另外一种抉择。
 
2011年10月23日晚上,深圳宝安区联防队员杨喜利等三人手持钢管、警棍打砸男子杨武家,杨武(化名)妻子王娟阻止杨喜利反遭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
 
 
 
期间,杨武由于害怕躲在杂物间不敢做声,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并将妻子送医治疗,因为付不起钱只好返回家中。
事后,杨喜利家属威胁杨武要求其撤诉。
 
在杨武提供的一个通话录音中,杨喜利的哥哥大声斥骂杨武,威胁他“全家可能会死光光”,“他坐几年牢出来后,不能保证你们全家小孩的生命安全,反正他老婆也跑了,已一无所有,你们看着办。”
 
录音中,杨武显得卑微懦弱,不断跟对方说好话,请求他帮忙,不要威胁他的家人。
 
当南都记者问杨武:老婆被打、被侵犯,也能够忍让?没有想到冲出去救妻子?
   
杨武回答道:我也想冲出去,但对方拿着钢管和警棍,他还有两个同伙,我根本打不过他们,我怕被他们打死。后来我听到了床摇动的声音,意识到妻子被强奸了,声音很大,我距离只有几米远。鲜血直冲脑门,这是男人最屈辱的时候,我很想冲出去拿刀将他砍死。
 
最后,面对妻子和母亲的责骂,面对邻居的叹息,杨武只能一遍遍回应:“我软弱、窝囊、没用,我是世界上最窝囊和最没用的丈夫,也是最窝囊没用的父亲和儿子。我不能保护家人,没有脸面活在这世上。”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林冲。
 
 
 
实际上,豹子头林冲出场颇为不凡:
 

头戴一顶青纱抓角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穿一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搭尾龟背银带。穿一对磕爪头朝样皂靴,手中执一把摺叠纸西川扇子。那官人生的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八尺长短身材,三十四五年纪。

然而,在面对高衙内调戏自己妻子时,林冲的反应是:
 

林冲赶到跟前,把那后生肩胛只一扳过来,喝道:“调戏良人妻子,当得何罪!”恰待下拳打时,认的是本管高太尉螟蛉之子高衙内。...当时林冲扳将过来,却认得是本管高衙内,先自手软了。...林冲道:“原来是本官高太尉的衙内,不认得荆妇,时间无礼。林冲本待要痛打那厮一顿,太尉面上须不好看。自古道:‘不怕官,只怕管。’林冲不合吃着他的请受,权且让他这一次。”

 
然而,即便已经如此逆来顺受,委曲求全,林冲仍免不了落了个遭受陷害、发配沧州的下场。
 
不管到了梁山的林冲如何火并王伦、威风八面,但笔者始终认为,在面对辱妻之仇时,林冲少了点血性,少了点男人的尊严。
 
相比之下,在当年那个长兄如父的时代,在杀兄之仇面前,怒杀潘金莲、刀砍西门庆的武松,显然更有英雄气概,更符合一个普通人的正常认知:
 
在公力救济不能指望时,只有靠自己,才能实现正义。
 
而这一最最朴素的正义理念,作为同为武松老乡的“辱母杀人案”法官在写判决时可曾考虑?
 
凤凰网特约评论员西坡曾撰文称,不能以法律名义逼公民做窝囊废。
 
 
我相信,没有人想做窝囊废,但辱母杀人案的判决显然让我们无从选择。
 
选择成为武松,面临的是牢狱之灾;
 
如果想做林冲,也就成了现代版的杨武;
 
或许,辱母杀人案的法官可以给我答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