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民间,双规是一个极具神秘色彩的名词。大到副国级大老虎,小到一般村干部级苍蝇都会先经过党内处理,继而进入司法审判程序。这里的党内处理可以简单理解为老百姓们熟知的双规。
那么双规究竟是什么?双规的地点如何选择?双规期间,家属、律师能否介入?双规与司法程序又有何不同?今天,笔者就给大家解答双规的诸多常见疑惑!
一、什么是双规?
双规这一调查方式具体是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即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党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 、就调查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并且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且规定权由行使“双规”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自行掌握。这一规定使“双规”在党内的使用有了依据。“双规”并非正式司法程序的一部分,而是一个先于司法程序的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党内措施。双规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双规人隐匿毁灭证据、外逃、拖延时间、串供。
二、双规有哪些套路?
1.双规地点
安全:首先用房选择一层楼房;其次具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加装防护栏,电源线路一律实行暗装;最后,双规涉及的房间的所有悬挂点都要消除。
便捷:因为双规涉及的办案人员较多,所以选址一般选择吃住条件较为方便的地点。
隐蔽:双规的地点都非常隐蔽,被双规的人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选址一般为偏僻地方的招待所、宾馆、培训中心。
2.双规室:
双规室的主要特征即为安全:为防止被双规人自杀或逃跑,双规室给人的印象可以用两个字概括“圆”和“软”。
地板是经过特殊处理的木地板,整体墙壁均是由皮革或塑料泡沫或者海绵进行密不透风的包装,室内所有的板凳、桌子均是重新进行软包装处理过。室内绝不会出现任何金属物品,小到钥匙、硬币,大到手机;室内也不会出现衣服以外的布料,例如裤腰带,是怕被双规人伤害自己或裤带上吊勒死。
双规室的第二个特征为贴身看管,一名被双规人少则由6人分早、中、晚三班24小时全程不间断、不休息轮流陪护,多则上百人。主要防止其与外界联系及自残、自杀等。
3.涉及双规的相关文件:
保障双规期间依法、文明、安全执法的相关文件:《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三、双规VS侦查
1.主体不同。“双规”措施作出的主体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而侦查的主体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
2.对象不同。双规的主体是存在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侦查的对象主要是触犯刑事法律的犯罪嫌疑人。
3.执行地点不同。双规适用的场所必须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此地点不包括司法机关的办公场所或
羁押场所;而侦查适用的地点一般是在
看守所。
4.适用依据不同。双规适用依据主要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侦查适用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5.采取手段不同。双规一般是让被双规人主动回忆违纪问题,写交代材料;侦查是根据刑诉法规定的法定侦查措施主动进行案件侦查。
四、双规期间能否寻求外界帮助?
双规时间: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家人:被“双规”人员被“两规”后,办案的纪检机关应当告知被“双规”人员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并由单位纪检人员通知被“双规”人员家属,但“双规”地点与“双规”理由保密。“双规”期间,家属见不到被“双规”人。
律师:“双规”不属于司法程序,只是党内措施,并且由于监察机关的调查具有秘密性和不公开性,因此“双规”期间,律师既不能作为法律帮助人的身份会见,更不能以辩护人凭“三证”会见。
五、结语
双规的存在是否有必要性?是否适应当今中国国情?现阶段对于一直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声音,反对者主要是探讨双规的违宪性进行论证,支持者主要是通过结合当前反腐形势的严峻性加以论证。笔者认为当今中国,随着人权保障的呼声愈发强烈,并通过多部文件的保障实施,
双规定会成为适应中国高压反腐并且行之有效的强有力的调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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