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李某某,男,1969年11.10年生于吃重庆市渝中区,个体户,2008年6月28日以涉嫌故意杀人致人死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6月27日晚20许,李某某在重庆市自己所经营的xxx性保健用品店内,因故与严某某发生打斗,被严某刺成重伤,后李某某持不锈钢钢管向严某某追赶,并重背后将严某某捅伤到底,并最终导致严某某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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