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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之后又杀人,智豪律师事务所辩护获轻判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3-08-27

被告人周某,男,1984年4月18日生,重庆市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抢劫罪于2006年6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4日被逮捕。

案情回放:2006年5月21日凌晨,被告人周某伙同黎某蒋某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某公路边采用持刀威胁、捆绑搜身的方式抢走他人轿车一辆,现金一千余元,和手机戒指等物,后由蒋某联系销赃,2006年5月22日晚,被告人周某黎某蒋某在某夜总会玩耍时,因黎某怀疑蒋某私吞部分赃款,黎某遂将蒋某杀死后,由周某蒋某抬扔至河里。后周某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周某被抓获后,其家属慕名找到智豪刑事律师事务所,请求我们作为周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立刻指派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周某,多次调取卷宗和相关证据材料,在法庭上,本所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周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和犯罪情节显著较轻,被告人周某被捕后主动承认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请求法院依法从轻处罚,经过本所律师的辩护,最终周某获轻判。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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