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判多少年?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8-05-23
- 判多少年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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