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某自述2011年至2012年期间在银行从事信用卡接待业务,其违背银行制度违规收受代办信用卡业务中介团伙财务,违规接受代办信用卡业务中介团伙提交的信用卡办理资料,致使他人骗取银行信用卡。邓某某弟弟于2013年4月26日接到派出所通知其哥哥被刑事拘留,当天即找到本所咨询,了解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并在重庆及全国各地办理了大量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当日决定委托智豪刑辩团队代理该案。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情况,提交团队律师意见,提出取保申请意见:案件从2012年8月起公安机关就对其排查、询问,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停职待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随传随到,同时,为了案件的查清,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信用卡邮寄线索及邮寄员可能与信用卡诈骗团伙共谋事实,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的系列行为证明其现在或以后具有社会危险性。
上述意见全部被办案机关采纳,成功获得办案机关对邓某某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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