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被告人杨某某伙同同村邻居因纠纷持刀砍杀被害人田某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智豪刑事辩护团提出本案应为伤害罪,被告人杨某某只有伤害的故意,当事人同伙的杀人行为超过了杨某某的主观意图,属实行过限;本案的起因和矛盾的激化,被害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当事人黄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当事人黄某某有投案自首情节,请求对被告人黄某某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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