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打学生在铁路上拍照,身后火车即将驶来的照片引起热议。据悉,此事为绵阳一家影楼摄影师郭某某带着21岁女大学生李某到位于宝成铁路上行K528+400处(游仙区东林镇)“创意自拍”,为了拍出“文艺范”的照片,郭某某自作主张带着李某来到铁路上拍照,并将照片传至网上吸引客户,提升影楼竞争力。目前,警方已对郭某某作出行政拘留2天、对李某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删除相关影像资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在这里提醒大家,为了你和列车的安全,切勿在铁轨上行走、坐卧、逗留,更不要在铁路上拍摄照片、视频,这不仅关乎你自身的安全,还关乎火车上成百上千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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