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镇江警方成功打掉了一条覆盖全国29个省市的制售假冒名牌手表团伙,
非法经营数额高达3.32亿元,纯利润8000余万元,近日检察机关对26名侵权人提起公诉。
据了解去年年初开始镇江多名群众报案,称通过社交平台均买到了仿造高档名牌手表,镇江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历经一年成功摸排出一个集生产、组装、销售于一体,销售网覆盖全国29个省市的制售假犯罪网络,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奔赴广州、佛山、东莞等地抓获32名制假售假侵权嫌疑人,捣毁组装厂、配件厂、工作室等犯罪窝点8处,现场查扣假冒品牌仿表配件10万余件,生产模具10套,光刻机1台,现场查获各类仿制名表7000多块,侵权人落网后交代他们制造出假冒名牌手表后,通过群发短信和网络打广告的形式销往全国各地,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精细,产业链条完整,性质恶劣,严重损害了品牌手表的商标权和信誉度,冲击了正常的市场环境,而这些人不论是制作还是销售都触犯了刑法,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镇江检察机关已经以
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许某、陈某等12人提起公诉,以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汪某、江某等14人提起公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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