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黄明友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 2021-05-20
- 受贿罪 黄明友
四川省阿坝州政协原副主席、交通局原局长黄明友(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明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明友,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明友在任职阿坝州交通局局长、阿坝州政协副主席期间,在工程承建、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明友在退休后,利用原职务便利,通过时任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局长朱某某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包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享到: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