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审议并原则通过

中国法院网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2017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常务副院长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近年来,无线电通讯快速发展,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与此同时,干扰无线电通讯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日益增多,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等非法无线电设备,传播非法医药广告、诈骗信息等,既严重干扰了无线电通讯秩序,又助推了电信诈骗等其他犯罪,有的还给航班飞行安全造成威胁。为依法惩治扰乱无线电通讯秩序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公安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下,启动了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经与上述部门共同调研,多次召开研讨会、专家论证会研究,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修改形成送审稿,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解释》(送审稿)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擅自设置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的表现形式,包括使用“伪基站”、设置“黑广播”以及其他情形;二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予以明确;三是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犯罪所涉及的宽严相济、犯罪竞合、单位犯罪、数量计算等问题。

  会议经讨论,原则通过该《解释》。会议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解释》送审稿进行修改,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沟通,按程序适时发布。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