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男,汉族,重庆长寿人, 2017年2月因涉嫌
故意杀人罪在广西南宁被刑事拘留。2018年8月广西南宁某某区一审法院判决唐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有期徒刑四年,其兄长经朋友介绍及多方打听,了解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重庆乃至西部地区专做刑事案件的专业律所,律所实行所有案件集体讨论的制度,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辩护的专业化、有效化,于是来智豪所,要求智豪律师为唐某上诉并进行二审辩护。
案情简介:2017年2月,唐某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与甲方老板发生纠纷,并发生打斗,唐某驾车撞击甲方老板所乘车辆,并持刀追打,造成双方车辆损伤以及甲方老板轻微伤。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就唐某涉嫌的罪名、法律规定、案件事实、情节、情理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并与委托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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