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某村书记陈某找到某天然气公司商量天然气安装事宜,经双方协调,天然气公司按每户4980元收取天然气安装费,按每米4元支付某村协调费和青苗赔偿费,天然气公司并私下承诺,按每户180元给村干部“辛苦费 ” ,陈某将此事告知了村主任唐某、村综合服务专干白某,并要求他们保密。后与其他人侵吞了费用,被监察委侦查,因为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提取公诉。
陈某的妻子蒋某某,在外地经了解和查询,电话咨询智豪团队,在智豪团队通过电话解答咨询,并初步分析本案的律师辩护方案后,蒋女士决定委托智豪团队辩护本案,马上从大足赶到重庆主城与智豪团队办理、完善委托手续,放心将案件委托给智豪团队。
智豪团队基于本案案情复杂,涉及多个被告人,律所决定指派资深律师牵头负责本案。牵头、负责的律师根据律所安排,根据在委托人提供的简要案情,对本案的思考和准备,并在律所接受委托,看守所可以正常会见后,与陈某的家属一起前往看守所。同时,在会见完后,见到在看守所外等候的陈某家属,将了解的案件基本情况、律师工作情况向陈某的家属进行了通报。
目前,该案继续在智豪团队的积极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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