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某,男,1976年8月12日生,重庆市人,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强奸罪(后更改罪名为猥亵妇女罪)于2007年4月3日被刑事拘留。
案情回放:被告人陈某被人以强奸罪被扭送公安机关。
被告人的妻子找到我们智豪刑事律师网为其丈夫辩护。我们先指派律师会见了被告人,结果被告人向我们表示其被冤枉,可是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我们通过调取卷宗查看发现,各种指向被告人陈某强奸的证据都很充分,可是被告人坚称自己受到了冤枉,我们的律师不畏艰辛,仔细研究卷宗,又多处走访调查,最终找到突破口,为被告人洗清了冤屈,避免了一起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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