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以黄某为首等人实施了“民族资产精准扶贫”的项目,该项目虚构了一位名叫“钟海明(化名)”的老人掌握一笔海外资产,老人愿将该笔资产以扶贫建设的名义来进行发放。但要获得该笔款项的发放资格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其中,段某担任副团长一职,负责组织本团队的宣传、报单工作和收取会员费等工作。
一审认定段某参与诈骗金额共计150万余元,判决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个月。宣判后,段某不服,依法提出上诉。
二、办案经过
智豪律师接受段某家属的委托,担任本案二审阶段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了卷宗材料,反复查阅、分析、讨论案件卷宗材料,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段某,充分沟通案情,找寻案件突破口,确定辩护思路。
我所得“集体讨论制度”也在本案中发挥了作用。通过上会讨论,全体参会律师各抒己见,完善了案件的辩护思路,为案件的改判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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