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豪律师事务所坚持“每案必议”团队讨论十二年。律师团队通过集体讨论,与会律师积极发言,共同探讨案件思路和策略,对每一个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制定有效的辩护方案,尽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部分案件涉及隐私,故本文不作介绍。)
一、颜某涉嫌诈骗罪一案
【基本案情】
颜某在A公司担任业务经理,该公司利用网络销售平台推广项目,虚构身份进行推广宣传,骗取被害人钱财。经查证已涉案一百余万元。现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讨论重点】
针对同一被害人,颜某实施二次诈骗,是否应当对前面实施诈骗的既遂承担刑事责任?
【关联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童某涉嫌受贿罪一案
【基本案情】
童某,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金额三百余万元。现案件正在二审阶段。
【讨论重点】
行贿人的起诉意见书与判决书中均未认定的行贿金额,受贿人方能否认定?
【关联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三、卫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
【基本案情】
A公司在对其他公司进行投资收购过程中,卫某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被收购公司回扣归个人使用,共计人民币八百余万元。现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讨论重点】
论证控制账户,出具意见,将卷宗材料交给第三方,是否有风险?
【关联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宁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
【基本案情】
宁某某趁被害人不注意躲至其家中,对其实施猥亵行为,现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讨论重点】
本案已经开庭审理,在当事人强烈要求判处实刑的情况下,如何争取更轻?
【关联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五、庄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基本案情】
庄某某用自己控制的支付宝账户接受并转移上家转来的诈骗资金,涉案金额近五万元,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现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讨论重点】
如何争取缓刑?
【关联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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