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豪每案必议案例讨论会是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独创的一项品牌活动,即每周五下午召开会议,提交所有在办案件,并由全体律师进行讨论,共同形成辩护意见的一项工作制度。每案必议讨论会自2009年以来,迄今已开展了312期,累计讨论过两千余件案件,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如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云南强奸杀人李昌奎案、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系列案件等,智豪承办的案例还多次被《刑事审判参考》收录,以供各地法院参考。
2015年7月31日,第313期每案必议团队讨论会如期召开,根据律师们提交申请的情况来看,共有6件案例需要讨论。本次会议由智豪所罗林律师主持。
第一件案件是黄某涉嫌运输毒品案。黄某于2015年7月携带毒品欲乘坐重庆开往成都的动车,在重庆过安检时被发现藏于袜子和内裤中的毒品,根据主办律师的介绍,搜到的毒品中内有冰毒7、8袋,麻古0.78克,海洛因若干,合计毒品数量22克多。律师们对本案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出一方面应当从抓获经过、毒品鉴定等程序上寻找突破口;另一方面结合黄某本身是为了自己吸食而携带毒品,建议主办律师从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方向进行辩护。
第二件案件是刘某涉嫌
诈骗罪,本案是二审案件,本案基本案情是2013年,刘某与他人共同经营公司,并为期货交易市场寻找客户炒现货,通过进行反向指导的方式骗取钱财。2013年11月,刘某将被害人骗入现货交易平台,共诈骗数额60余万元。一审判处刘某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刘某不服,委托智豪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经过讨论,律师们建议承办律师从立功、诈骗数额以及是孩子唯一抚养人等方面着手,为其争取缓刑。
第三件案件是韩某涉嫌组织卖淫案。2013年韩某被任命为某大酒店洗浴中心总经理,现被指控其涉嫌组织他人卖淫。主办律师对本案基本情况介绍后,律师们进行了较为激烈的讨论,并提出:1.从韩某到案情况看,应当对其认定为自首;2.现有的证人证言不能证实存在卖淫活动;3.本案其他书证不足以证实有卖淫活动;4.本案缺乏直接证据证明韩某有组织、管理卖淫活动的行为。
第四件案件是齐某涉嫌盗窃案。起诉书指控齐某涉嫌6次盗窃,其中包括3次盗窃塑料颗粒,2次盗窃金属零部件,1次盗窃电机(未遂)。智豪律师对本案进行讨论后认为:1.鉴定标的已然灭失,本案的价格鉴定存在问题,应当申请重新鉴定或拒绝采纳鉴定意见;2.从犯意提起者、地位作用、利润分配等方面来看,齐某应为从犯。
第五件案件是铁某涉嫌受贿案。起诉书指控铁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自2011年至2015年收受贿赂30余万。但律师对本案经过讨论后发现,2011年至2013年期间,铁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换言之,铁某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和受贿罪两个罪名。随后,智豪律师对如何合理选择辩护策略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第六件案件是方某涉嫌诈骗案。本案的基本案情是方某与被害人签订口头协议,要求被害人给一个帐号打款50万,后进行一定的返利。被害人打款后,方某逃匿。律师们对本案进行了讨论,提出:1.本案可以从
合同诈骗罪的角度进行辩护;2.方某诈骗前,曾先支付了5000元给被害人,5000元应在50万元中扣除,这样涉案金额就降下了一个量刑梯度,刑罚也较轻。
注:为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及委托人隐私,以上均为化名。
团队讨论参加人员:
专家团队:
陈伟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博士后
付其运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闫峰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初红漫 重庆工商大学刑法学博士
邓多文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博士后,重庆文理学院法学副教授
刑辩精英团队:
张智勇 张军 余华宾 陈文远 石宗初 罗林 段文彬 朱凯来 彭轶平 白刚 马选刚 张俊 汪华勇 熊杰 唐华 刘珺 陈静郭亦菲 邓晓琴 陈启建 秦亚 刘杏华 袁梅 刘源圆 张公典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