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合同诈骗主观故意如何认定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13-09-25
    合同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便成了重要的问题。而非法占有的故意是人的一种主观思维活动,他人无法直接获知。那么,该如何认定行为人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客观行为来探究行为人主观的故意:
 
  根据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的手段,来判断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意隐瞒事实真相,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进行虚假宣传,掩盖其主体资格或资信情况,或者使用虚假的单位或者个人信息,那么行为人签订这种合同,目的是骗人财物,通常情况下凭此就可以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根据行为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来判断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行为人故意夸大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行为人无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仅以履行部分合同为诱饵等手段,一般可以推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根据行为人的履约情况来判断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利用合同行骗者,在取得对方当事人货物、货款、预付款、定金或保证金之后不是用于履行合同,而是用于炒股、还债、挥霍、实施违法犯罪或者逃匿,导致上述款、物不能归还,就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或为了应付对方当事人索取债务,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又与其他人签订合同筹措资金,以后次骗签合同所获得货物、货款、预付款、定金或者保证金归还前次欠款的,这种行为实质上不是一种真实的履行行为,应认定合同诈骗罪。也有行为人故意先部分履行合同,对被害人施以小利,以履行小额合同为诱饵,骗取对方当事人信任,最终达到诈骗数额较大钱物的目的,以迷惑被害人或者企图以此摆脱罪责。
 
  根据合同资金的流向来判断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合同资金是否被随意使用和处置,也是判断行为人主观上非法占有故意的重要依据。查清合同资金使用去向锁定其使用时间,可以看出行为人主观上非法占有的主动性和迫切性。
 
  根据行为人违约后的表现,来判断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人,由于他们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根本就不打算履行或者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在纠纷发生后。大多采用携财潜逃等方式进行逃避,使对方无法挽回自己的损失。因此,从行为人违约后的态度,也可推定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综上所述,在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上,要结合全案的事实、证据,作出具体分析,并相应地考虑行为人的反证,以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来源:江苏经济报)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