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6年李某指使唐某至甲地购买毒品,唐某持现金至甲地与郭某接头,后郭某将毒品交给唐某,并从唐某处将现金全部拿走。唐某在返程途中被民警捉获,经称重鉴定,可疑毒品净重8公斤,并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郭某在租住屋中被抓获,并从家中查获冰毒近1公斤。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就郭某在该案中的作用提请律师团队进行讨论。承办律师指出在该案中郭某的作用及涉案毒品数量认定均小于李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贩卖毒品案件中的上下家适用死刑时,应结合贩毒数量、次数及对象范围,犯罪的主动性等方面综合分析。律师团队对于承办律师的辩护思路表示赞同,同时还应重点关注该案证据是否充分。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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