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智豪律师集体讨论重庆王某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30公斤毒品)一案

基本案情:起诉书指控,王某某在2016年6月伙同他人在广东购买30余公斤毒品后,在将毒品运输回重庆的路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讨论内容:由于王某某在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办律师主要就王某某具有的量刑情节提请律师团队讨论。承办律师指出,王某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参与、知晓的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王某某的供述对侦查机关查明本案事实,侦破本案具有重大影响,应当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同时,承办律师指出,根据现有规定,并没有禁止审判机关对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因此承办律师指出,尽管本案涉案毒品数量巨大,但综合王某某的认罪、悔罪表现,可以对其适用或参照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不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所内律师团队在赞同承办律师的辩护思路的同时,也建议承办律师从王某某与其他同案犯的作用地位上丰富辩护观点。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