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赌博罪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怎样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赌博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怎样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赌博罪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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