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 王 某某,男 XX市XXX区人,王 某某于 2013 年 3 月 21日 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XX区公安分局某部门抓获,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某区看守所,近日,嫌疑人王某某的家属得知智豪刑事律师事务所专办刑事案件而慕名前来委托,要求委托智豪刑事团队律师办理王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的刑事辩护及代理。智豪律师刑事团队对其家属提供的案情结合团队亲自办理的类似案例认真分析和讲解后,同意接受嫌疑人家属的委托,正式代理王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的辩护工作 。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即刻向相关办案机关申请会见,同时就嫌疑人 所涉及的罪名向办案机关进行了了解,并提出的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收集 家庭及自身的疾病信息及特殊困难或可能被准予取保候审的相关情况,在办理过程中随时向智豪刑事团队的负责人汇报及提交团队律师大讨论,现 王 某某的 组织卖淫 案件正在团队律师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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