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某某,男19 年 月生,重庆市XX区人,王某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现判决已生效,在重庆市某监狱服刑。近日,嫌疑人王某某家属经多方打听、了解得知智豪刑事律师事务所专办刑事案件而慕名前来委托,要求委托智豪刑事团队律师办理王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罪一案的再审申诉代理。智豪律师刑事团队对其家属提供的案情结合团队亲自办理的类似案例认真分析和讲解后,同意接受嫌疑人家属的委托,正式代理王某某织领导黑社会罪一案的再审申诉代理工作。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即刻依法会见了王某某,了解情况,认真听取了其申诉意见,为其有针对性的整理、书写了申诉材料,即时递交到相关法院启动申诉程序。在办理过程中随时向智豪刑事团队的负责人汇报及提交团队律师大讨论,现王某某织领导黑社会罪一案的再审申诉代理工作正在团队律师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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