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1964 年生,重庆市城口县人,。刘某系城口县建委书记,于2013年6月9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城口县检察院反贪局刑事拘留,现已被刑事羁押在城口县看守所。近日,嫌疑人刘某某家属经多方打听、了解得知智豪刑事律师事务所专办刑事案件而慕名前来委托,要求委托智豪刑事团队律师办理刘某某涉嫌受贿一案的刑事辩护及代理。智豪律师刑事团队对其家属提供的案情结合团队亲自办理的类似案例认真分析和讲解后,同意接受嫌疑人家属的委托,正式代理刘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的辩护工作。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即刻向相关办案机关递交并会见资料,同时就嫌疑人家庭及自身的疾病信息及特殊困难或可能被准予取保候审的相关情况,在办理过程中随时向智豪刑事团队的负责人汇报及提交团队律师大讨论,因刘系重大贿赂案件,检察院书面回复暂时不予安排会见。现刘某某受贿案件正在团队律师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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